“天外天”云岭法治大讲坛第十一期:“刑事审判中审查认定证据若干问题”
2016年9月9日下午,第十一期 “天外天”云岭法治大讲坛在呈贡校区yl23411永利国际报告厅顺利举行。此次讲座,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周峰就刑事审判中审查认定证据若干问题作专题讲解。讲座由yl23411永利经理高巍教授主持。yl23411永利师生及在昆司法实务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到场聆听了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周峰庭长开场便指明,证据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以及质证、认证的规范化、制度化,对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接着,周峰庭长从冤错案件的现状入手,分析了近年来冤错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主要是侦查机关不重视物证,而滥用刑讯逼供则是冤错案件产生的根本之原因,更强调整个司法系统需要重新审视证据的收集、鉴定、固定、认定等一系列环节。强调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权,要大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将庭审环节作为审判活动的中心、重心,充分发挥庭审的功能。
整场讲座,周峰庭长结合多年来的审判经验以及深厚的法律知识,从遵守证据裁判,坚持疑罪从无;关于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关于司法鉴定的审查;关于辨认情况的审查;关于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情况的审查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结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规范证据的审查程序、强化庭审功能、加强审判机关与侦查、检察机关的配合等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更是结合当下热点冤错案件展开讨论,如聂树斌案、佘祥林案、呼格吉勒图案等,通过具体的案件向同学们展示证据审查的重要性。
此外,讲座中,周峰庭长还特别强调了庭审对刑事证据查明的关键性作用,发挥庭审对证据、事实的审查功能,要求法官要将精力、重点更多的花在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有效质证、辩论的展开上,最大限度的减少以及避免在不公开的评议、审委会审议阶段就案件事实、证据问题再去补查、补正等情况的发生。更以培根的一句名言做了形象的描述:“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讲座的最后,周峰庭长总结了本次讲座的重点内容,同时也鼓励同学们能够努力学习,将所学知识转换为实践,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自此,本期“天外天”云岭法治大讲坛取得圆满成功。
(文:梁俍 图:吴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