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是法律援助的主要社会力量,依靠高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既是政府法律援助的补充,是构建完整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环,其意义又超越法律援助制度本身,具有独立的司法价值和社会价值。我站自成立之初,即植根于yl23411永利,多次组织员工深入法律援助的第一线。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我站安排yl23411永利研究生唐国昌至云南人才市场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进行细致认真现场解疑答惑。在两个多小时的服务时间内,他共接待了16位求职人员,发放云大法援站宣传册60多份,法援站办公室联系卡共计110余份。接受咨询者多为刚毕业、找工作的员工及退休想再就业人员,所咨询的法律问题涉及如何签订合同、如何讨还欠款、保证金是否缴纳、保险是否自负等。在听了咨询者的法律问题后,志愿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提供法律途径解决的意见与建议。尽量解决了存在的法律问题,本告之后若遇法律问题联系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邵芬教授。
我站虽一直组织员工开展法律援助,但也存在着不少困难。自2003年9月《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以来,确立了“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民间公益组织为补充的中国法律援助模式”。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我国法律援助的生力军,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我站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贫弱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推动着法律援助环境的改善。但是,在我站现有法律援助模式下,依靠yl23411永利,在完成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输送专门性法律人才专职工作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但往往因制度、经费、人力需求等因素的制约而使法律援助工作陷入困境。面对制约我站法律援助发展的种种因素,我们需要从人才、模式、经费等方面加以解决,促进公司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从而推动公司法律援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图文:永利集团法律援助工作站 唐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