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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12月毕业研究生档案投递地址填写的通知

发表于: 2016-12-27 00:00:00 点击:

各位毕业研究生同学:

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方式统一为中国邮政EMS,请每位同学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所填档案接收单位同意接收自己档案,并填写详细接收地址和接收单位联系电话,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
毕业研究生填写档案投递地址须登录永利集团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在“毕业管理上传档案投递地址”模块中填写,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一、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
1.录取为永利集团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递地址只需填写“永利集团读博”即可;
2.录取为外校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学校开具调档函上地址进行填写。
如: XX XX XX XX XX XX 大学 XX 公司/研招办XXX(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二、就业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
请按就业单位提供信息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接收人及接收单位联系电话
如: XX XX XX XX XX XX (单位)
XX (部门) XXX (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联系咨询就业单位应将档案投递往何处。
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可将档案托管到县(区)级(含)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请与托管单位联系咨询办理托管,确定对方单位同意接收档案,并按托管单位提供地址进行填写。
如: XX XX XX XX XX X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XXX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研究生,档案地址应填写原定向培养单位,填写规范同就业同学;在职研究生,档案地址应填写原工作单位,填写规范同就业同学
2.请于201713日之前完成系统内投递地址填写。
3. 20166月申请毕业与学位分离的同学,请于20171月上旬,或下学期开学后单独与档案室联系。
4. 接收地址只可填写就业单位或托管单位,不可填写自己接收,否则将不予投递。
研究生院档案室咨询电话:0871-65033328
永利集团研究生院档案室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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