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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邀请函

发表于: 2015-08-29 00:00:00 点击:

尊敬的先生/女士:

中国法学会诚挚地邀请您于2015年11月4日至6日参加在云南昆明举办的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永利集团承办,论坛主题为:

共谋“一带一路”法律战略,同商中国南亚法治愿景。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考察云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第三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开幕会上的致辞中指出:在千年之前,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就架起了中国与南亚经贸、文化交流的桥梁。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紧密合作,发挥传统友好优势、地缘毗邻优势、经济互补优势,打造安危与共、荣损相依的亚洲命运共同体。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与南亚国家的法律交流不多,特别是对彼此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了解不多,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及快速发展的全方位交往格局不匹配,甚至成为彼此交流的障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将有来自南亚、东南亚各国及国内的资深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加强中国——南亚法律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及相应的法律对策,为中国与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助力,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论坛议题包括:

1、中国-南亚“政策沟通”的法律问题

2、中国-南亚“资金融通”的法律问题

3、中国-南亚“贸易畅通”的法律问题

4、中国-南亚“互联互通”的法律问题

5、中国-南亚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法律问题

6、中国-南亚国家能源合作与安全的法律问题

7、中国-南亚国家法律服务与司法合作的法律问题

为丰富论坛内涵,提升论坛层次,论坛期间,还将通过《昆明宣言》,力争将论坛打造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的长效平台。

论坛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在此,谨代表中国法学会诚挚地邀请您参加第四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并真诚地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响应。

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

谷昭民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注册表

注意: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表格填写完整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直接寄送至论坛秘书处。

1.代表信息

姓名:............................................ □教授 □博士 □男 □女

所属机构/组织: .................................................…………................................

机构/组织所在地:............................................................................................

省份:................................................./县:............................................................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身份证号:.................................................

2.论坛注册费

本次论坛不收取注册费。

3.酒店预定

食宿自理。

预留酒店:云南海埂宾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2号

入住时间....................................退房时间....................................
如您希望与他人共用同一标间,请您注明姓名:........................
注意:无需自行预订酒店,为保证您能享受以上优惠待遇,请您于2015年10月10日前向论坛秘书处预订房间。

4.航班信息

国内旅费自理。

抵达航班:

日期............时间............班次.............

返程航班:

日期............时间............班次............
5.论文征集

期待前来参加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的各位代表能够就论坛主题、议题准备相关文章或展示,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论坛秘书处递交不超过500字的内容摘要,2015年10月10日前递交完整内容。

6.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如对论坛有任何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与论坛秘书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 谷昭民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 100034

电话/传真:8610-6615011486-10-66512467

电子邮箱:contact_cls@chinalawsociety.com

相关附件:

论坛注册表(中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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