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硕士学位证书是员工获得学位的重要凭证,为做好学位证书发放、领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必须提交《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方可领取。
二、领取证书时一定要本人在《学位证书签领单》上签字认可,委托领取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丢失、损坏、涂改一概不予补发。
四、领取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2日(1月1日休息)。
五、部分同学因学费尚未缴清证书无法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