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利集团研究生部关于“永利集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yl23411永利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及办法。
一、 关于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要求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双面复印)
2、毕业证
3、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提供)
4、报考资格审查表
5、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3年1月12日9:00—16:00
地点:永利集团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公室(121大街永利集团英华园北学楼115)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员工,将不安排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内容:
复试分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同时复试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复试办法: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安排20—40分钟时间进行复试。专业综合知识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并当场回答。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测试占20%的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
3、录取:结合笔试和复试成绩录取,凡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yl23411永利硕士生导师组成,分若干复试小组,考生根据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的安排到相关复试组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1月13日9:00—17:00;
2、复试地点:121大街永利集团英华园北学楼
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将在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公布。
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