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公司2011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复试: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联考成绩不低于135分,英语和专业课联考总分不低于196分(政治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复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月6日9:00---16:30;
地点:永利集团英华园北学楼阶梯教室201。
2、审查资料: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前来审查:学历学位证原件(无学位证书者,只需提供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的《报考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复查合格者,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无学位证书者,只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所在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非政法系统考生只需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即可);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政治表现鉴定(政法系统考生请由所在单位政治部出具;其它单位考生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复试时间:2012年1月8日9:00,地点:永利集团英华园北学楼yl23411永利办公室。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按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评分办法
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折算比例为: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测试占2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它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2、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后果自负。
3、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考生须协调好与工作单位的关系,因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