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公司2018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及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部份尚未毕业的2013、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3、2014、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以及2012级、2013级、2014级博士生,可申请参加本次答辩。为使此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一)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
时间:3月20日前;
推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请上研究院网站下载《永利集团研究生推迟毕业申请表》,填写后于毕业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日前交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将按永利集团学籍管理规定做自动退学处理。
审查内容:
A.所修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成绩是否合格,学分是否达标,培养费是否交清,导师是否同意参加答辩,学位论文送审稿是否完成等。
B.审查材料:《永利集团公司产品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填写情况。
C.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入预备毕业的研究生名单。
(二)硕士生(含在职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时间: 3月20日前;
推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上研究院网站下载《永利集团研究生推迟毕业申请表》,填写后于毕业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日前交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将按永利集团学籍管理规定做自动退学处理。
审查要求:凡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办理审查手续。
审查内容
A.所修课程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学分是否达标,成绩是否合格,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培养费是否交清,导师是否同意参加答辩,学位论文送审稿是否完成等。
B.审查材料为《永利集团公司产品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永利集团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登记表》)的形式和内容。
C.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学院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入预备毕业的研究生名单。
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按照《永利集团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毕业时间于3月10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入答辩相关程序。
二、答辩资格审查
凡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一律不予办理审查手续,不得安排论文评阅和答辩。
1.博士生答辩资格审查:3月20日前;
注:凡逾期的不予受理,自动推延至下一批次。
第一步:研究生秘书导入预毕业员工名单。
第二步:提交学位申请。
博士生登录http://yjs.ynu.edu.cn/ssfw/login_cas.jsp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3月20日前提交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须严格认真填写。其中,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注意以下事项:
A.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类型必须是PDF格式。
B.博士学位论文封面:封面上除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必须隐去外,论文中英文题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员工学号、导师职称须填写完整。
C.扉页:扉页上不需员工和导师签字。
D. 致谢:致谢隐去。
第三步:答辩资格审查办理。
答辩资格审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届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一份;
B.《永利集团博士学位(毕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C.《永利集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永利集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和《永利集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二份(这三份材料需按此顺序钉在一起)。
D.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及目录;科研项目和专利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步:提交论文电子版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安排送审。
2.硕士生(含在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
(1)时间: 3月20日前;
注:凡逾期的不予受理,自动推延至下一批次。
(2)硕士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答辩申请,要求如下:
A.全日制硕士生提交《永利集团硕士学位(毕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职研究生提交《永利集团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B.在读期间有科研成果者,需提交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专著复印封面、版权页及目录;科研项目和专利提供相关证明)。
(3)硕士生(含在职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时间:3月30日前。
登录http://yjs.ynu.edu.cn/ssfw/login_cas.jsp(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学位论文。同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评审稿论文一式二份,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及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评审稿论文一式三份。
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应注意以下事项:
A.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类型必须是PDF格式,不能超过50MB。
B.学位论文封面:封面上除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必须隐去外,论文中英文题目、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员工学号、导师职称须填写完整。
C.扉页:扉页上不需员工和导师签字。
D.致谢:致谢隐去。
对于被学校抽取进行匿名评审的硕士生,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步:研究生院抽取匿名评审名单。
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yjs.ynu.edu.cn/epstar),于规定时间内把本学期拟毕业的硕士生名单导入预毕业员工名单之后,研究生院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送审论文,被抽取员工具体名单见“论文送审管理—送审员工”模块。
第二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对被抽取的硕士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及时把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应用系统。其中,学位论文复制比不能超过10%,具体详见《永利集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云大研[2014]3号)。
第三步:硕士生上传学位论文及填写相关内容。
登录http://yjs.ynu.edu.cn/ssfw/login_cas.jsp(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学位论文(3月30日前提交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须严格认真填写。
第四步:论文送审。提交论文电子版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安排送审。
3.毕业研究生务必认真核实自己的信息:
(1)登录“永利集团研究生应用系统”,核实并完善“基本信息维护”模块内的相关信息。请认真核实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等信息,如有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实本人图像采集信息。核对时,所有信息均正确方能点核对无误确认按钮。如发现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如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的,请及时联系新华社云南分社。(学号为8开头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进行此项核对)
注:①凡是未进行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及时到新华社云南分社进行图像采集(新华社云南分社图像零散采集的时间为每周五上午),并于规定的毕业资格审核日期前把照片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②凡是未进行图像采集和未按时把照片交到培养办的毕业生,将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③“永利集团研究生应用系统基本信息维护”模块与“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必须真实且保持完全一致,请认真核对;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④已经采集过毕业电子照片的同学请勿重复采集,如有重复采集的情况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毕业照片的最终确认。
三、学位论文评阅
(一)时间:3月30日~5月10日
(二)要求:
1、.学院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员工的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安排论文评阅。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按照《永利集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安排,进行匿名处理,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
3、凡评阅人要求修改后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需填写《永利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后,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四、论文答辩
(一)时间:5月10日~5月30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须提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时间、地点报学位办公室审核。
2.硕士(含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培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3.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员工应完成以下工作:
A.纸质论文提交
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检查确认学位论文定稿封面上的分类号和密级是否填写,扉页上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是否签字,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定稿一式三份(由学院收齐之后统一提交,具体提交方式:用一份学位论文夹着学位材料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顺序排列并提交,另外两份学位论文单独放在一起提交。),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定稿一式一份(由员工本人办理离校手续时提交图书馆)。
特别提醒:研究生涉密论文务必于答辩前提出申请(上半年5月25日前),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凡逾期未提出申请者,不再予以办理。详见《永利集团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grs.ynu.edu.cn/info/1036/1348.htm)
B.电子论文提交
(1)登录http://yjs.ynu.edu.cn/ssfw/login_cas.jsp(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基本信息维护”、“上传学位论文”和“毕业生学位信息上报”3个模块进行相应的填报和上传。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类型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学号,如:政治经济学·赵小东·12003001。
(2)登录http://202.203.222.222/tasi(系统联系电话:65031220)永利集团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按系统要求的格式完成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的上传工作。
五、颁发证书
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硕士学位证书公示3个工作日后发放;博士学位证书公示15个工作日后发放。
领取证书时,须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和《永利集团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前来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者,须有书面委托书,并由受委托人带上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者,如经单位同意并出具领取证书委托书的可由本人自行领取,同时请于提交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同交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交研究生院,不自行领取证书的其他委培定向的同学届时证书将寄到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领取证书的委托书样本可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进行下载)
录取时是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的研究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解除委培定向协议,因此欲自行领取证书的同学不能持解除协议领取,必须持委培定向单位开具的领取证书委托书前来领取。
六、注意事宜
(一)按照《永利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对研究生学制年限的要求,凡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能毕业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学业实际完成情况按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
(二)学位申请人应按时按质填写并及时提交各类材料,各培养单位也应认真审核,督促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相应手续。
(三)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到 (http://www.grs.ynu.edu.cn)的“公司产品”和“学位工作”栏目中,分类别下载。
(四)2014年2月修订的《永利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可到(http://www.grs.ynu.edu.cn/info/1036/1352.htm)的 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yl23411永利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