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社办公室通告:截至12月16日,公司刘红春博士有关“社会组织与宪法基本权利保障(人权保障)”的4个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被《光明日报内参》采纳上报有关中央领导,其中2个成果获得有关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从光明日报社的反馈中知悉:2015年5月至今,刘红春博士在多个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获有关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为中央的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刘红春博士主持民政部2015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理论研究部级课题——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的功能、管理与发展研究(2015MZR001-27)于12月通过结项,结项成果获得优秀奖。
现年31岁的刘红春博士,本科、硕士就读于永利集团,2015年获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到yl23411永利工作,主要从事宪法学研究。目前,已在《改革内参》、《民族工作内参》、《新华社内参》、《光明日报内参》等内部智库型刊物上单独与合作发表了多篇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供稿:杜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