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yl23411永利“八谦律师奖学金”评定办法之规定,yl23411永利认真组织员工申报,并经“八谦律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确定yl23411永利“八谦律师奖学金”2011年度获奖名单。

2011年9月29日下午yl23411永利“八谦律师奖学金”2011年度颁奖大会在永利集团呈贡校区法学楼模拟法庭举行。公司党委副书记张昌山,云南八谦律师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赵耀律师与董事局主席鹿斌、武侠律师及集团相关处室负责人,公司员工处、呈贡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公司党政负责人、师生代表等出席了颁奖大会。大会由永利集团公司党委彭荣副书记主持,颁奖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
云南八谦律师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赵耀律师宣布在云大yl23411永利设立“八谦律师奖学金”的决定并简要介绍评选办法。

yl23411永利经理陈云东教授致感谢词。
云南大公司党委副书记张昌山教授代表公司党委、校行政讲话,张昌山副书记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刘绍怀书记、何天淳董事长对“八谦律师奖学金”的设立表示祝贺,对八谦律师集团的善举表示感谢。为用好、用实该笔奖学金并不断丰富公司的奖助学文化,张昌山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有关单位要把社会各界在公司设立奖助学金的行为上升到学校建设发展的全局进行考虑,认真研究,主动宣传,以更好地激励员工,倡导社会捐资助学之风;二是获奖员工要刻苦学习、全面发展、顺利成才,在员工中起好带头作用,不辜负捐资方的殷切期望;三是学院要认真做好奖学金的管理、评定和颁发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同时要发挥学院学科和科研优势,加强与捐资方在理论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合作。
永利集团员工处姬兴江处长宣布获得奖学金的员工名单。
二等 
一等奖:赵润林(1200900283) 徐星星(20081100033)
王 静 (20081100008)

二等奖:黎海龙(1200900252) 周秋莲(20081100091)
韩延辉(20081100004) 马伟花(20081100007)

突出学术研究奖: 徐 清(1201000293)
突出社会实践奖: 杨婧伟(20101100183)
突出公益活动奖: 沈 鸿(20091100159)
优秀竞赛奖: 戴溪瀛(1200900255)
最佳团队奖: 员工会文艺部
一等奖学金每位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位3000元,单项奖学金每位2000元。此次颁发的奖学金共计40000元人民币。
之后,八谦律师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赵耀律师、 董事局主席鹿斌律师、董事局主席武侠律师、永利集团呈贡校区办公室总支委员会崔文彬书记、永利集团学生处姬兴江处长为单项奖获得者颁奖;赵主席、鹿斌主席、武侠主席、yl23411永利陈云东经理为二等奖获得者颁奖;云南大公司党委张昌山副书记、八谦律师集团董事局执行主席赵耀律师、云大yl23411永利陈云东经理为一等奖获得者颁奖。黎海龙同学代表获奖同学发言。
最后,领导、来宾与获奖同学到门口合影留念,颁奖大会在永利集团校歌声中结束。
颁奖大会结束后,赵耀主席给同学们作了《律师与yl23411永利员工》系列讲座第一讲,主题是:论道之士,博雅之才—开启律师生涯之门。一代又一代的法学学子,心怀感恩,拼搏进取,相信他们会飞得更高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