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走进yl23411永利,对吴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通过刑事审判庭审进校园,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与司法的公正。
在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吴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进行举证并就适用法律情况提出公诉意见。吴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随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属受人指使的无意持有毒品的辩护意见。
庭审查明:2017年5月1日,被告人吴某某在接到李某给她的一台手机及一张纸条后,答应接受李某的一千元报酬并为其接收快递;在与侦查人员伪装成的快递员交涉中,被告人被当场抓获。经检查,被告人吴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1138.14克。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吴某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休庭期间,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副经理扬子标对yl23411永利员工表示鼓励与赞扬,同时就在场同学的提问做了全面而深刻的回答。
此次公开庭审采取以案说法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整个公开审理过程环环相扣,逻辑清晰,通过让员工感受法律、认识法律、走进法律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撰稿:廖沙沙
图片: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供
审稿:吕姝娴